她正常的生理现象,咯咯咯笑起来,“松手啊你,变态,痒死了,你故意的,哈哈哈哈你!”
“傅星染!”
“嗯?不是大小姐让我舔的吗?没问题哦,大小姐,只是脚而已,大小姐让我舔哪里都可以的。”
林知礼还是个宝宝,不懂他的意思,她刚刚只是想折腾他玩,看他神情破碎,并没有真的想让他舔。
“你是狗吗你快放开。”
“可是大小姐让我舔呢。”
傅星染视线紧凝着林知礼,他能感觉身体泛痒,过敏源太强势,他一定会过敏。
但这个时候他却不愿意松开林知礼的脚腕。
让她看看,不是什么话都能说,什么事都没能做。
毕竟,这是她自己要求的,自己说的。
满足她,满足她不好吗?
刚好的。
林知礼头皮发麻,另一只脚想踹他,被他握在手里。
天杀的,怎么一只手能捉住她两只脚腕。
变态!
变态!
“傅星染!”
“大小姐。”
他弯起眼,眼里是此时连林知礼都能看到的疯意。
“我会很轻的。”
他低下头,粉色的舌尖伸出来,在她同样白皙的脚背舔了一下。
湿热的舌尖舔到脚背,林知礼咬了咬牙,眼角沁出泪。
他怎么真舔啊?
【知知,你在奖励他……】
它一个统都觉得有点变态了。
硬生生把主角攻变成了一个“舔”
狗。
“大小姐。”
林知礼的脚很干淨,每天都洗香香,也不会出汗。
大小姐的脚脚肯定也是香香的,问题是这种事她接受不来,再干淨也不带真舔的吧?
而且他舔了一下怎么还不松开?
抽,抽不动。
“还不松开?!”
傅星染也只是微微松了松,嘴张开一条缝,伸出舌尖,从脚背舔到她的脚腕。
救命!
有变态啊!
好痒!
林知礼的眼角有晶莹的泪花,浑身都软了下来。
“大小姐,真是……可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