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夏在本次事件中向王小东说明了真实情况,使王小东的认知出现了部分修正,其主观上在后半程中减少了抵抗行为,这一心理状态的转变在其书面说明中已有明确陈述。
四、处置结论与法律诉讼建议
鉴于王小东在4月27日校方做出开除学籍处分决定后,于5月10日再次对同一受害人实施侵害,行为性质由首次事件中具有情动色彩的冲动行为升级为明知处分后的蓄意报复,情节更为严重。
校方决定采取以下措施:
1,王小东的学籍即日起立即注销。
2,鉴于王小东的侵害行为已构成屡犯,本校不再仅限于内部纪律处分,决定将本案移交属地公安机关,以涉嫌强奸罪正式启动刑事法律程序。
3,对当事人汪夏继续提供心理辅导支持,由人事处负责协调跟进。
拟稿部门:法务办公室
日期:2026年5月11日
抄送:校党委、上京市文明区公安局
……
【2】《关于犯罪嫌疑人王小东涉嫌强奸案立案侦查及协查通报》
发布单位:上京市文明区公安局刑侦大队
日期:2026年5月11日
抄送:上京科技大学
2026年5月10日,本局接上京科技大学转报,该校已被开除学籍的原学生王小东于当日下午潜入校园,对该校教师汪夏实施暴力侵害。
经初步审查,王小东之行为已涉嫌触犯《华夏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本局于2026年5月11日依法对王小东涉嫌强奸案予以立案侦查。
犯罪嫌疑人王小东,男,21岁,原上京科技大学软件工程专业大三学生。
身份证号及户籍所在地详见附卷。
该嫌疑人目前下落不明,已脱离管控。
各相关单位如在工作中发现该嫌疑人行踪,请立即与本局联系。
提请上京科技大学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协助监控嫌疑人可能出现的校园及周边区域。
如有师生发现该嫌疑人或接收其任何形式的联络,须立即向本局报告。
上京市文明区公安局刑侦大队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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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学生王小东涉嫌绑架及强奸教导主任张菲菲事件的通报》
拟稿部门:校园安全委员会
日期:2026年5月15日
密级:内部,校领导及王小东事件研讨会成员
一、事件概况
本校于2026年5月14日深夜接报,原学生、现刑事案件嫌疑人王小东在被公安机关批捕前夕逃离其住处,并于当晚20时07分许,在本校第三教学楼四层走廊绑架并强奸了年级教导主任张菲菲。
本次事件具有明显的预谋性和报复性。张菲菲,31岁,系4月27日王小东事件专题研讨会上首位提出应对王小东予以开除学籍的与会人员。
本次强奸事件全过程被第三教学楼四层走廊两端监控及402教室内安全监控设备完整记录,鉴于记录内容涉及极度私密的身体侵害画面,相关影像已由校安保部与公安机关同步提取封存,仅限司法调查人员审阅。
以下记录系综合监控影像、现场勘查结果及受害人张菲菲陈述整理而成。侵害行为自20时07分起至20时55分止,共计持续约48分钟。
二、侵害过程详细记录
(一)潜伏与禁锢